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集美区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港澳台侨外籍及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入学对象、随迁子女家长须于7月29日持录取结果短信携适龄儿童到校注册。
其中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须携带如下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温馨提醒:集美小学、曾营小学、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康城小学、杏东小学、厦门外国语集美分校、集美第二小学等7所学校家长应提交与户口本首页地址一致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接收学校,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②随迁子女取消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2020年起,入学矛盾突出的片区,在符合“两一致”基础上,区教育局将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