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当年入学矛盾突出的片区,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两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020年起,各校可以结合片区实际,根据上述条件及适龄儿童在片区的落户时间,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公布。不符合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要求的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