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的注意事项
1、确认有误的,再申请复查
您提交复查申请后,需要工作人员人工审核,因此不会马上得到反馈,有的可能要等上几天。
所以,建议您先确认积分系统的结果和您去公安、人社部门查的是否真的不一致,再申请复查。
因为计分项提交过复查申请到结果出来前是不能重复提交,各区积分复查都有期限要求,注意不要耽误时间。
2、如对政策、算分规则不理解可以先咨询
根据往年的经验,大多数家长的复查是因为对本区的政策不理解,甚至有满分的家长提起复查。后台工作人员必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家长解释政策,导致真正需要复查的家长等待时间延长。
如果您的暂住(居住)、社保明细和您实际情况一致,只是对算分结果不理解,先不用着急复查。认真阅读政策文件还是不理解的话,可以电话咨询教育局、畅享团队,或者在本号后台留言。
根据往年经验,复查项目主要集中在社保B1(48分)、居住C1(24分)、居住与社保C2(9分)。
3、社保B1,写明少算的月份并上传证明材料
许多家长复查原因表述不明确,也没有上传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在和家长来回沟通的时候浪费了不少时间。
申请原因不规范的比如:
“社保我一直在交”
“系统少调取本人社保,导致本项目积分变少”
“这个积分和我自己算的出入很大,麻烦再核对一下”
这样写原因,工作人员不能马上定位到您有有问题的月份。
小编建议您可以这样填写:
“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共xx个月,漏计算了,我在地税、社保网上都能查到相应的缴费记录,期间在厦门xxxxxx公司就职。”
然后上传清晰的申请材料照片。
填写方式参考下图:
4、社保B1的常见问题汇总:
① 退保的月份不纳入计分
② 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分
③ 分数只累加到2019年4月,因此2019年5月即使有正常缴交也不再算分。
家长在人社局网站是可以查出每个月是正常参保还是已经退保:
5、居住C1,天数不是有效天数的简单相加
居住C1复查最多的就是认为居住天数少算了。
家长把详情明细页面最右侧的“有效天数”直接相加,认为自己算出来的总天数和系统的不同。
为什么不能简单相加呢?
这是因为每一笔居住(暂住)记录的开始时间并不会一定就发生在上一笔记录的截止时间之后,因此有出现重叠的部分是需要扣除掉的。
6、居住C1,认为居住少了要指明少的时间
如果不是总天数加错了,而是系统显示的居住天数少了,请家长在填写原因的时候,写明具体确实的居住时间,并上传证明材料图片。
我们来看2个不规范的例子
根据算分规则,居住时间的长短是根据家长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暂住)证记录来进行计算,至于医社保、纳税证明、劳务合同、租房合同、公积金缴交等等,都不能用于计算该项得分。
复查申请时家长可以上传证明材料,如果认为居住记录少算了,请详细说明是哪段时间的居住(暂住)记录出现缺漏,并尽量上传图片用于佐证。
例如下面这位家长,复查方式非常值得参考,他发现2003年的暂住记录少算了,就上传了当年的暂住证用于佐证:
7、居住与社保C2,要当月居住社保都在本区
如果缴费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区,则当月直接不得分;如果社保有效,但查无当月在本区的居住记录,则也不得分;只有当月社保、居住在本区同时有效,才会得分。
从上图可以看出:
① 社保在本区要求参保单位公司注册地在本区,不在本区的不得分;
② 社保的个人参保、停保、失业人员医保代缴的不得分;
③ 当月社保有效,但当月居住不在本区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