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条件及办法
1.片内生
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且符合“两一致”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与其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的该房产产权比例应超过房屋产权50%(不含50%)。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9月12日前入住)。
(2)三代同堂: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需提供一家三口的房产情况证明,及一家三口的实际居住证明)。
(3)原住民子女、拆迁安置适龄儿童按相关政策执行。
上述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2019年5月22日后购买,以产权证时间认定)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一至六年级就读,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多于一个家庭的除外。若房产发生交易(含转让、赠与等),只有前业主(房东)在读子女学籍转出我校,该房产的受让方子女入学或转学,才视为符合该条件。
同一类招生对象,以适龄儿童在我片区房产的落户时间排序;落户时间相同的,以房产登记时间排序。超出学校招生名额的,由学校提交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2.集体户、空挂户、在本片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可在我校报名,学校审核报名材料后,交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