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同教〔2019〕66号《厦门市同安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特制定我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本服务区户籍或居住本服务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名额:一年级招收8个班,共400名学生。
三、报名时间
(一)招生顺序
片内生(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在我服务区)购房实际入住者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及照顾子女、协议招生对象)→跨片区(在我校服务区实际合法经商<含创业>、务工且生活基础已改变半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子女(务工特指非大同、祥平街道、西柯、新民镇辖区内的户口)→外来生(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他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带齐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阳翟小学报名。
1. 7月7日、7月8日:本区户籍、本市户籍跨片区申请适龄儿童,6月25日至7月1日发放入学通知书;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
2. 8月4日: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我校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我校片区为:(1)阳翟社区圳岸里、二房三里、下店尾里、土楼里、东亭里、昭晖里、双溪口里、泥山里;(2)祥晖社区银城明珠、大唐六期、温馨佳苑、欣发小区、百仕小区和同兴小区;(3)教师集资楼、铁道部十七局宿舍楼和西柯镇政府集资楼。
2.片内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8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需提交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②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新版)。③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不再同一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户口薄及身份证复印样式见附件,下同)
4.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二)在我校片区购房并实际入住者子女
1.在我片区购房且实际入住,但户口未迁入。执户口簿(新版)、购房手续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近半年的水电费发票),带学龄儿童到校登记,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学校在确保招收户籍内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接纳的,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视为片区招生对象给予录取。
2.“二手房”六年内只接受同一户业主一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符合计生政策者除外)。
(三)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和协议招生对象
1.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应于2019年6月25日前填写《同安区2019年小学招生照顾入学申请表》,附上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有关部门确认照顾资格后,送区教育局审批。具体见同教【2019】66号文件“(二)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办法”“(三)人才子女入学办法”。须提供的材料,详见文件附件5。
2.户口在卿朴第12组的协议招生对象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执行。
(四)跨片区就读申请
1.在我校片区实际合法经商<含创业>,且生活基础已改变半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子女,学校将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实际经商情况。(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原件核查)
2.在我校片区内务工,且生活基础已改变半年以上的非大同、祥平街道、西柯、新民镇辖区内的本市户籍子女。(需提供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原件核查。)
3. 7月7、8日执户口簿(新版)和上述相关材料及儿童到校登记,进行现场信息确认。7月9日前学校核实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我校递交户口所在地学校盖章同意的《同安区2019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学校集体研究审核后并上报区教育局核准于7月10日公布拟接收对象。
(五)符合积分入学条件被派位入学我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的招生对象必须是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网上预约登记、审核材料、核算公示积分,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的原则,派位公布在我校入学名单的适龄儿童。具体见同教〔2019〕30号《同安区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
2.时间安排:8月4日,持户口薄(新版)、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学位。
3.需带材料:【学校只收取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验证后归还】
(1)原籍户口簿(新版)、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积分入学申请人账号或派位通知(短信或网上确认单)。
五、相关规定
1.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学校将通过网上调查、入户实地查看、查阅材料等各种方式进行核实,发现提交的材料不实的,作如下处理: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片内招收的或跨片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就读。
2.学校将采用细化分类、集体研究报批、统一调配等办法确定每批次招生对象;招生名单及时上墙公示,报教育局备案,接受群众监督。对要求跨片区报名的,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和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入户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核准后公布录取。遵循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小学的入学组织工作,确保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3.招生咨询电话:7107131,监督举报电话:7578298。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解答,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入学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对未能招收的各类适龄儿童,学校将登记信息列表上报区教育局统筹处理。
本招生简章相关条款的解释工作由“同安区阳翟小学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