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必须先满足,即:
持有厦门有效的居住证
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2019年积分入学总分120分,计算的积分包括六大部分:
1、居住时间: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本项满分24分。
2、输入社保缴费月数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积4分,本项满分48分。
3、本区购房
规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请参加积分入学所在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并占该住房的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
4、计生情况
规则:随迁子女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论是否已接受处理的均不得分
5、居住与社保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同一区,并在该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本项满分9分。
6、副申请方
规则: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计算积分,本项满分10分。
需要注意的是:
父母双方都可以作为主申请方,当然,哪边高就为主申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