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府购买义务教育学位的补助标准。对接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从2020年春季开学起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补助,市区按原体制5:5承担,增加部分由各区教育局统筹主要用于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教师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