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胞适龄儿童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三、华侨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华侨身份证明》(区外侨办开具);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四、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由家长直接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
2.学生父(母)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3.学生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页;
4.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临时住宿登记表》。
备注:《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