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统筹安排好 “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后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各区教育局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保护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户口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接收学校,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应耐心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