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里区积分入学工作要求
1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纳入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内容,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不需要提交在厦居住、缴交社保等书面证明材料,只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按本实施细则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同时将其父(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2
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主副申请人均须为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若查实申请人不是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将取消其按本实施细则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同时将相关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
湖里区教育局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进行电脑派位,派完学位为止。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或积分较低未被派入我区公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回户籍地报名入学。
4
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湖里区积分入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5
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中共湖里区委教育工委和社会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6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适龄子女可参与积分入学,派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生评估情况和学位情况,依申请按照积分高低接收。
7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生工作相关时间和安排如进行调整将再行通知。参与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家庭居住、务工、社保等计算办法,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8
本细则由湖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