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海沧区教育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至海沧区教育局登记,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热点学校”(即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海沧区天心岛小学;2021年起,增加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海沧区第二实验小学)片区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亲或母亲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下同)。
说明: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或产权具有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显名登记的并与其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以上的,均视同符合拥有50%以上的要求,下同。
(2)适龄儿童的父(母)亲确无房产,父(母)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上述租住房屋仅指租住单位的直管公房)。
(3)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1)-(4)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