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8〕3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20〕23号)、《关于印发海沧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海教〔2020〕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华中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二、招生对象
(1)囷瑶村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
(2)囷瑶村北市社、山仰社、大埭社部分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
(3)临港新城、海投自贸城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
(4)居住在海沧区的非海沧区户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要求的;
(5)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未及龄儿童和超龄儿童入学。
三、报名时间
(一)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含“两一致”、拆迁户、集体户(含寄户、挂户,下同)],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港、澳、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 6月10日-6月15日,现场补报名时间为 7月12日、7月13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6月16日-7月13日期间户籍新迁入海沧区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30)至我校现场报名点进行补报名。
1.《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由各街道授权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发放);
2.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即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海沧区居民户口簿;
3.预防接种证明原件(注册前至嵩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预防接种证明,如有漏接种的应及时补接种)。
(二)符合积分入学报名条件的非海沧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5日。
以上两类招生对象的网络报名方式均为:“i 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或微信公众号“i 厦门”。
四、海沧区户籍片区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海沧区教育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超过截止日期, 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至海沧区教育局登记,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因政府拆迁需要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审核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拆迁户须于6月17日-6月19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7楼)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 3 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海沧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由海沧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海沧区教育局,由海沧区教育局及所在街道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五、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学校优先接收片区内“两一致”的适龄儿童。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按其落户年限排序,并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
(一)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落户的截止日期为 2020年 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并于 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至海沧区教育局登记, 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地点
1.生活片区: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钟山校区;
2.临港片区:海沧中心小学;
3.新阳片区:霞阳小学;
4.东孚片区:东师理想厦门海沧东孚实验小学。
(说明:以上学校仅为补报名地点,非录取学校。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
(三)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
1.将全区分成四个志愿片区,即生活片区、临港片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依据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落户地址确定志愿片区。
2.按照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落入志愿片区时间排序,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据父母落户海沧区时间排序(父母双方合并计算),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3.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本片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填报志愿(若本片区剩余学位不足,将统筹至其他片区),采取“落户年限优先、遵循志愿” 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但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已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 50以上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的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报名后无须参与志愿填报,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志愿填报办法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六、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父(母) 在海沧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须随父(母)在海沧生活而要求在海沧区就读小学的,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再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其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海沧区教育局根据其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二是其父(母)为厦门市非海沧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入学;
三是其父(母)为海沧区户籍的,录取条件和办法参照其父(母)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的招生办法;
四是其父(母)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厦门市户籍的,申请就读海沧区公办学校,应满足父(母)近一年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海沧区就读小学的,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再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须于6月17日-6月19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 1 号海发社区 7楼)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七、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一)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引进人才、留学人员、高技能人才子女须于 6月17日-6月19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 1 号海发社区 7 楼)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 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 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 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此类对象须于 6月17日-6月19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 7楼)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八、非海沧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非海沧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参加积分入学。积分入学办法参照《海沧区 2020 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厦海教〔2020〕39 号)文件执行。
九、二至六年级插班生录取办法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
2.“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插班生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采取“原就读校在非厦门市——原就读校在厦门市非海沧区——原就读校在海沧区”的顺序,按剩余学位情况依次安排入学。当同类对象的报名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年限排序录取,落户年限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家长须携带家庭户口本和产权证明至户籍所在片区小学登记。
3.海沧区集体户插班生录取办法:根据片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片区学位不足,按插班生落户年限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家长须携带家庭户口本至相关学校登记(登记地点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地点)。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插班转学。
4.插班生预约登记时间为 7 月4日和 8月15日(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30),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
1.请关注所有的报名登记时间,请勿逾期。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
2.录取方式:通过积分和填报志愿录取。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或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取得学籍等原因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注册时请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统一到位于未来海岸的嵩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预防接种证明,如有漏种的应及时补种,咨询电话6084800)到学校注册。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592-6533694
0592-6082236
华中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小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