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新生
1. 原住民
辖区内原住民的适龄子女依据相关政策执行。
2. “两一致”的适龄儿童
依据《湖里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湖里中心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的相关精神执行。
类别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亲户籍以及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父(母)亲户口、房产证(适龄儿童系业主的直系子女,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合计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应超过50%。)等有效证件的地址为准,且落户时间满一年以上(即2019年8月31日前在我校片区落户)。同时,该套房产(2019年9月12日后购买的)符合六年内一个学位(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的要求。
说明: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依适龄儿童所落户口的时间排序,落户时间相同的则再按该房产产权取得的时间排序,依据排序先后进行招生。
类别2:符合类别1但是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未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在招收完类别1之后还有空余学位的,按落户时间排序安排入学。落户时间相同的则按该房产产权取得的时间排序,依据排序先后进行招生。
3.“祖孙三代同册”的适龄儿童
在招收完符合类别1和类别2的适龄儿童后还有剩余学位情况下,按落户时间招收符合“祖孙三代同册”的适龄儿童,即其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的产权满六年的房产地址落户满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在厦确无房产的。
4. 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可在我校报名,由区教育局依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5. 集体户、空挂户
辖区内集体户、空挂户的适龄子女可在我校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就读。
★重要提醒:
原则上只招收片区内完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若生源数超过学位数,则采取“原住民、类别1——类别2——祖孙三代同册(父母确实无房产)”的顺序,按学位情况依次招收。
★特别预告:
2021年秋季,申请就读我校一年级的适龄儿童仍需符合落户满一年(即2020年8月31日前在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