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志愿填报录取规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根据全区积分排名,在全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中,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例如:您积分为M分,全区排名第300名。系统首先按照全区积分排名顺序检索志愿,即在录取完前299名随迁子女后,开始您孩子的录取工作。
假设您的第一志愿填A学校、第二志愿填B学校,第三志愿填C学校,第四志愿填D学校……依次类推。
系统将先检索A学校,A学校如果录取满无剩余学位,则检索B学校……依次类推,一直检索到您填报的还有剩余学位的志愿,即完成录取工作。
若您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剩余学位,没被任何学校录取,则您的孩子无录取学校。
最后,请查收海沧区教育局的温馨提示
为了宝贝的升学,认真研读!
温馨提示
01
2020年,海沧区积分入学志愿填报不分片区填报。家长可在公布的全区所有有剩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中填报志愿。请家长依据居住地、积分全区排名情况、学校剩余学位数综合考量,不盲目跟风。
02
录取按照“平行志愿”规则进行,建议您在公布的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中,把最想去的学校填入第一志愿,第二想去的填入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有意向就读的学校尽量填报,没有意向就读的学校尽量不填,否则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得更改录取结果。
03
7月31日前将完成所有积分入学志愿录取工作,并在i厦门服务平台(www.ixiamen.org.cn)、微信公众号“i厦门”(←戳链接)公布。
04
若您的孩子未被区内任何学校录取,请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本办法仅适用于参加海沧区2020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最终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