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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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