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几:
1、申请家庭成员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途径,在本市拥有其它住房的,应当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未退出保障性商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其他住房(继承、受赠部分产权除外)的购房合同备案或权属登记手续。
2、保障性商品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不得用于经营,不得违规转让。
3、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转让,不得转为普通商品房,购房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申请回购,按原购房价折旧回购,年折旧率按1.43%执行。
4、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可上市交易,但应按原购房价格和上市交易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55%,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