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六周岁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有资格在海沧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不足龄儿童、超龄儿童或已经在其他地方入学取得小学学籍的学龄儿童均不能申请。
1.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地住址在海沧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2.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海沧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1年11月1日-2022年4月30日必须在海沧区居住,且目前仍在海沧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