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因家庭居住地由外省、市、县迁入我市,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需转学的,按照同级互转原则,由学生或家长自行联系与原就读校同级的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测试成绩达不到入学要求的,可转职业类学校。
对于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生,高考报名条件以福建省教育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