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落户厦门的应届毕业生朋友们注意了,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落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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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界定
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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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申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承诺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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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申报流程
方式一: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 (http://xm.zwfw.fujian.gov.cn),将地址定位至【厦门市】,在搜索框内输入【毕业生接收核准】,点击【办理指南】--【我要申报】并登录即可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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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人事人才”服务平台,根据提示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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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打印《厦门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毕业年度尚未毕业离校的高校学生,已在厦落实了就业单位,用人单位可通过单位网厅账户--人事人才--毕业生接收填写申报信息,经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章。其他在本市办理过上述申报或办理过就业报到落户手续的高校毕业生,若需《厦门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均可在线打印获取。
2. 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通过单位网厅账户--人事人才--毕业生接收填写申报毕业生信息(其中,应届毕业生落户审核实行系统"秒批",应届毕业生或尚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到学历信息的毕业生需下载填写并上传《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承诺书》),网上审核通过后,可按收到的短信提示或在单位人事申报界面查看到的审核通过信息提示,登录“
i厦门”平台,即可网上申请办理【准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