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有关精神,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与营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初审、实地测评和综合评审,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确定“厦门市首批研学实践教育营地”3家、“厦门市首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37家和“厦门市首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培育对象”16家。现将获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评的营地和基地认真对照《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和《厦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和课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我局将对市级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和基地实行动态监管,每两年复评一次,对复评不达标的营地和基地将予以摘牌。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意见》(厦教德〔2019〕14号)要求,结合本区本校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我市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应在国家、省、市、区级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和基地开展。
附件:1.厦门市首批研学实践教育营地
2.厦门市首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3.厦门市首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培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