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语文学科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要求: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能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
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18】20号和学校相关绩效发放条例等制度执行。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 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统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杏南中学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压缩打包发至电子邮箱xn6220790@163.com。文件以“应聘学科(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联系人:林老师 吴老师 电话:0592-6360989
面试
1.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
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有工作经验且考核成绩优秀者、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杏南中学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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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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