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的基本条件如下:
不同岗位报考条件不一样,以下是所有岗位应聘者要达到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4.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0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文末链接文件中的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报考者所就读学校尚未实施国考的,需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及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