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和厨房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任教师、教辅人员,若干人;
厨房人员,若干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l 专任教师、教辅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
3.资格要求: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有美术专长者优先
l 厨房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
3.资格要求:具备厨师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统一规定的非编人员待遇。
四、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444293042@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联系人:王延丽 电话:18060941662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对应岗位所需具备的资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
七、聘用
(一)根据幼儿园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二)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受聘人员应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