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编外校医1人。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系、中西医专业、中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效期内的执业医师证、执业助理医生证或护师执业证;具有医务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有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2.热爱儿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结协作精神。
3.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并运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
岗位职责
1.学生在校时间均在岗履行职责。做好晨检、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掌握各班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2.负责做好生病学生初诊、急诊、转诊工作,做好每天卫生消毒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医疗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3.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做好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根据季节的不同,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
4.负责监督各班卫生保健、消毒隔离及环境卫生工作。
5.负责药物的保管、登记、使用、账目管理。
6.协助德育处抓好校园班级卫生、预防近视等工作,指导督查各班卫生、垃圾分类、眼保健操等工作的落实。
7.加强对学生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的指导,配合做好班级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检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8.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招聘程序
报名
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证等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491533826@qq.com,文件命名统一以“姓名+校医”,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面试
电子简历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厦门市海沧区芸美小学。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面试内容: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知识、操作技能等。
最终根据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电话通知体检。
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程序。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成绩依次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
聘用及待遇
一经录用,将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按照海沧区非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班老师
联系电话:0592-6885113
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海沧区芸美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