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编合同教师
招聘公告
因教学工作需要,2021年秋季,我校计划招聘语文、英语、音乐学科非在编合同教师若干名,拟安排至新圩中心小学辖区内的小学任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具备小学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发布之日起至8月19日17:00,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小学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简历》,并将电子稿发至:xuequbgs@163.com,邮件名中注明姓名及应聘学科,如:陈**,语文。
材料审查结果出来后,学校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校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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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小学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简历》
三、面试时间
8月21日上午9:00。
四、面试地点
新圩中心小学综合楼二楼。
五、面试内容
1.片段教学;2.面谈。
六、面试当天应带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注:以上每项材料均须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工资待遇
根据厦翔教〔2017〕111号《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执行。
八、其他说明
1.请提前下载“八闽健康码”,进入校门时,主动出示,配合检查。
2.原我校非在编合同教师,学校将择优聘用,不必再参与本次招聘面试。
3.参加今年市区教师招聘有入围面试者,优先录用。
4.学校会在短期内确定面试结果,并电话通知录用对象,一经录用,务必严格信守合约,不得毁约。
5.学校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另行解释。
7.单位电话:0592-7070101。
8.联系人:黄老师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中心小学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