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是海沧区唯一公办综合型中等职业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因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专任教师及教育公司派遣生活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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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政治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生活指导教师3名(因岗位需求,2女1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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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专任教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等不予聘用;
2.具有相应专业的本科学历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1985年8月26日(不含)之后出生)以下;
4.持有相应学科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二)生活指导教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等不予聘用;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3.年龄40周岁(1980年8月26日(不含)之后出生)以下;
4.具有从事相关岗位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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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及报名:
1.发布信息:招聘信息发布在厦门市人才网;
2.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贴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各1份);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26日;
4、注意事项: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word格式)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xm_hczz@163.com,报名表原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当场验对即可)于考试当天提交。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名单在校园官网(https://www.xmhczz.com)公布。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报名后,若出现符合条件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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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办法
1.招聘采用“考试+面谈”两个环节;
2.考试:专任教师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专任教师面试采用片段教学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生活指导教师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3.面谈: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谈人选,每个岗位考试成绩排名前三位考生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谈,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面谈成绩占总成绩的20%;
4.时间:8月28日(暂定)上午9:00开始;
5.地点:海沧职专校本部(海沧区东孚街道莲花180号);
6.考试需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具体待考试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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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考核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