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公 告
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因工作需要补充招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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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合同教师若干名(顶岗)
02
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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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具备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有相关经验工作者优先。
03
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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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简历
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表(扫码下载报名表)以“应聘-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名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719667987@qq.com。
经幼儿园审核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到园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回复,敬请谅解)。
图片
扫码下载
审核面试
1. 时间:
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洪前五里32号)。
3.提供材料:
请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①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
③户口本
④学历证书(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和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学位证明)
⑤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提供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有职称人员提供)
4.面试内容:
学科素养。
5.防疫要求:
面试当日,请按防疫要求做好口罩佩戴、健康码、行程码、入校登记等各项防疫要求。
体 检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非在编合同教师面试合格人员需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教师入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 用
1.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由我园根据幼儿园需求统一调配,不服从分配不予聘用。
其他事项
1.薪资待遇:根据《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厦翔教〔2017〕111号)、《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规范聘用关系的通知》(厦翔教〔2017〕112号)文件精神执行。
2.我园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1525924916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