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名、教辅2名、工勤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专任教师6名、教辅2名、工勤2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教辅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岗位要求:(1)有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强,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具有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多年幼儿园教学经验者,有美术专长者,成绩突出者优先。 🔶工勤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 3.资格要求:具备厨师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府办[2018]20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发放。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相关资格证书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 6.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 面试合格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幼儿园。 聘用 (一)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二)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