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产假顶岗教师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产假顶岗语文教师2名,于2023年1月15日前后上岗,具体以老师产假时间开始为准。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局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4.有执教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4日下午5:00止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附上相关证书材料数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xaxd2014@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电话、是否有代课经验”,否则自动过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205940772
四、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的学历验证证明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审核后当即归还本人)
备注:经审核,学校将于2023年1月5日前通过电话回复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逾期未接到通知者,则视为未入围面试环节。
五、工资待遇与管理要求
1.根据厦翔教〔2022〕26号《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六、聘用
1.招聘单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招聘人员要于考核结束后需提供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和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问题者,在学校的校务公开栏上公示5天,给予聘用。体检不合格、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解释。
翔安区金海小学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