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顶岗教师,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时间
1.小学语文顶岗教师1名
2.工作时间:5月8日——6月30日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愿意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应聘教学岗位者需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先考虑,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四)应聘教学岗位者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符。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将个人简历报名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以及能说明个人业绩的证明材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542969184@qq.com 。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材料名称,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二)面试地点及考核方式
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符合条件后,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
面试时间:待定(电话通知)
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内容:片段教学+专家答辩
一、聘用及待遇
由专家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本校将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费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工资:面议
二、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需保证招聘时以及工作期间,其所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予以辞退;在校工作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校外兼职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工作;中途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学校,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同意自行离职者,各项薪资待遇损失由离职者自行承担。
2.工作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新垵村中路6号)
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
联系人:陈小娴
联系电话:13720877322
0592-651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