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区内五年制高职(3+2)院校、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网上电子学籍注册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学籍注册
(一)注册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30日17:00。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1、为进一歩规范五年制高职(3+2)招生工作,真实反映学生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习情况,为中职毕业升高职转段录取提供有力依据,确保转段录取数据准确,五年制高职招生院校必须组织指导本校2015年录取新生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网上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没有遗漏。逾期不再受理补办。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三年后将不能参加转段录取,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录取学校负责解释处理。我中心将对不按时完成注册工作的学校进行全区通报。
2、五年制高职(3+2)录取新生网上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2015年编制招生计划的高职招生院校负责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由前三年学生就读学校(可以是联合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具体注册工作。注册网址:https://www2.nm.zsks.cn/xjzc/index.jsp。
各招生院校于9月14日—25日登录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1.nm.zsks.cn/zzjh/)核实各专业新生就读学校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的地方,立即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3、各招生院校要明确职能职责,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格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注册信息不完整、不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其中职升高职转段录取资格;若出现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将追究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4、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网上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没有遗漏。逾期不再受理补办。因招生学校组织宣传不力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5、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学生注册网址为http://www1.nm.zsks.cn/xjzcweb/;学生自己注册完成后,学校需登录平台进行审核,网址https://www2.nm.zsks.cn/xjzc/index.jsp。
6、区外中等职业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学生注册网址为http://www1.nm.zsks.cn/xjzcweb/;学生自己注册完成后,学校需登录平台进行审核,网址为http://www2.nm.zsks.cn/xjzc/,用户名是学校代号+30115101,初始密码是123456,学校成功登录后须自行修改密码。
7、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所有五年制高职(3+2)招生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完成录取新生网上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后,请各招生学校根据注册学生人数,于11月2日-13日,交纳录取费,每生60元(不得以个人名义和网银汇款)。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备注栏内注明招生录取学校全称及在我区招生的学校代码、2015年五年制高职(2015年中专)录取费等信息,以便能及时准确地为缴纳录取费的学校出具发票。录取费汇至以下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开 户 行:呼市工商银行内蒙政府后街支行
帐 号:0602005729024908738
网上电子学籍注册截止后,根据各学校交费情况,于11月16日-27日将录取新生名册发放或邮寄给招生学校。其中,驻呼和浩特地区的招生学校直接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呼和浩特地区以外的招生学校由我中心统一邮寄。联系人:任俊莲,电话0471-3261116。
二、指静脉信息验证
对2015年区内五年制高职(3+2)院校录取注册新生的指静脉验证工作,仍按《关于对五年制高职(3+2)前三年中职在籍学生通过指静脉验证记录考勤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18号)执行,完成注册工作后,每学期每月进行两次指静脉信息验证。
三、2016年拟办理转段录取学生参加高考报名等事宜
各五年制高职(3+2)招生院校,要按照自治区将下发的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通知并组织本校2013年录取注册的学生按时完成2016年的高考报名手续,要求学生认真准确填写报考学校、科类及专业等信息,以确保届时正常办理转段录取手续。凡因未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及报名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属实而影响转段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各五年制高职(3+2)招生院校,在编制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时,必须将本校2013年录取的五年制高职(3+2)学生列入2016年的招生计划范围内,而且必须与当年录取学生的科类、专业等相一致,否则,因招生计划编制问题而出现无法办理转段录取手续的,责任由招生院校负责。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