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5人)
1.初中部:语文1人;
2.高中部:语文1人,数学2人,物理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二)岗位条件
1.对学生有耐心、爱心、责任心,富有亲和力;
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3.具备班主任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三、限制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2023年8月3日
2.报名邮箱:hcsyzx1993@163.com
3.报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052563 邱老师
4.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的扫描件及报名表统一压缩打包,压缩包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指对报考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通过审核的,其报名资格有效,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三)面试
1.时间:2023年8月12日(周六)上午
2.方式:现场片段教学和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专家组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员,本校将对聘用人员组织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正式确认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待遇:
参照厦门市海沧区编外人员待遇。
学校地址:
1.高中部: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93号(乘坐805路公交车至海沧实验中学高中校区站)
2.初中部:厦门市海沧区海达路176号(乘坐841路公交车至海沧实验中学初中校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