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科、人数和说明
1.初中语文学科教师 1名,合同期限2023-2024学年;
2.初中英语学科教师1名,合同期限2023-2024学年;
3.初中物理学科教师1名,合同期限2023-2024学年;
4.初中历史学科教师1名,合同期限2023-2024学年。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考学科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愿意在本校履职满一年及以上。
5.已在本校工作一年或有工作经验且教学成绩优秀者、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聘用。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要求
1.工资待遇:根据《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补贴福利:延时服务、非工作日加班、跨区教研、省内外外派培训等参照编内教师执行。
3.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5.学校支持非在编合同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对非在编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6.招聘单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入职前招聘单位将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查询相关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学历查询: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也可在“学信网”上查询。一经查询学历造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8.拟招聘人员要于考核结束后提供三级或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和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学校组织到上一级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录用;其余考生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4日24:00止。
2.报名方式:只接受网上报名。请关注厦门市振南中学(厦门双十中学翔安附属学校)微信公众号,扫码下载填写《厦门市振南中学(厦门双十中学翔安附属学校)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厦门市振南中学(厦门双十中学翔安附属学校)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汇总表》、并附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报名表》、《汇总表》内的信息必须与原件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审核时将取消入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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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厦门市振南中学(厦门双十中学翔安附属学校)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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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厦门市振南中学(厦门双十中学翔安附属学校)非在编合同教师报名汇总表》
3.有意应聘者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稿(详见附件)和有关证件原件拍照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xmsznzx@126.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科”,如“张三应聘英语”。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到校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回复,敬请谅解)。本学年如因学生数增加需要补录非在编合同教师,将从本次面试未录取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学校联系人:
许老师 手机:13859939096
黄老师 手机:15860776377
学校电话:0592-7801966
五、面试内容:
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七、面试当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张(贴1寸彩色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核实无误后,原件当即归还本人。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振南中学(厦门双十中学翔安附属学校)负责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由学校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研究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