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下同)教师队伍,提高整体师资水平,经教育局批准,决定五所民办学校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任课教师,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01招聘学校
育斌学校、龙山小学、建美小学、新阳学校、新安小学。
02招聘岗位
小学教师岗位49个,详见附件1《2023年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户籍不限。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含)之后出生)。截至8月8日(含),在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满5年且仍在岗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含)之后出生)。
✦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满5年且仍在岗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中等师范学校普师专业)。
✦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2023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在报名时,因教师资格认定中,无法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凭相应学科的国考合格证明报名。
✦每位报考者限报民办五校中之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海沧区其他民办学校。
04招聘程序
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15:00—8月8日18:00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2023年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至招聘工作小组邮箱1929522991@qq.com。邮件名称、报名表名称统一命名为:报考某民办学校教师+姓名+学科。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于8月10日组织资格审查,对应聘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❶ 报名表(原件)
❷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❸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❹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❺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❻ 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
(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验证”截图打印;无法从网上查询相应信息的,应提供发证机关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有效证明)
请所有报名的应聘者8月10日上午9:00携带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到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新校区)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提交一份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笔试
如报名人数较多,将进行笔试,按1:3进入面试。(暂定)
面试
✦面试时间:待短信通知(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海达路2号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新校区 )
✦面试方式:片段教学
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则加试一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只有1:1面试70分以上合格)。
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体检工作,体检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通知。
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若因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批准同意,可在遵循应聘者意愿的情况下,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考察对象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聘用及工资待遇
1.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新校区 )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等详细信息报区教育局备案,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
学校实行工资绩效管理,工资待遇与工作量、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挂钩,非寒暑假月工资(含医社保等)不低于5000元/人,寒暑假工资不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3533055 13459203227
✦咨询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本公告由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