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厦大附属翔安实验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名称人数中学语文(顶产假)1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必须持有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能报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号晚20:00,逾期不再受理。请应聘者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及其他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至邮箱1073379408@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科”。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学校将于12月25号20:00前通知符合条件者到校应聘(未接到通知者,不再回复)。
2.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张(附彩色个人电子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报考2024年厦门市(含各区)编内教师招聘的,提供笔试、面试成绩的证明。
(7)其他获奖证书以上证书先提交照片或PDF文件同报名表发至邮箱1073379408@qq.com,面试录用后需要核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3.报名表下载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8030090212
四、面试安排
1.具体面试时间以接到的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
(1)备课时间3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
(2)5分钟结构化面试。
3.面试地点:厦大附属翔安实验学校(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沙美南二路199号)
五、聘用
1.体检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我市应征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体检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三甲医院自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众号或公告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待遇根据《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