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需求
1.非在编教师:初中英语1名
2.顶岗教师:
初中英语2名(顶岗时间:2月或3月-7月4日)
小学语文2名(顶岗时间:2月15日-6月或7月)
小学科学1名(顶岗时间:4月-7月4日)
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银发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师范专科学历;
4.拥有班主任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地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1)应聘简历;(2)含有以下信息的PDF文档一份: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简历发送至bfxw01@126.com,邮件主题、附件材料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如“初中英语某某”)。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7日。
(二)初审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知参加面试(初审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面试日期电话通知)。
2.面试方式:片段教学、面谈。
3.面试要求: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另请提交个人简历一份(纸质)。
(四)体检
根据面试和面谈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要求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聘用与待
1.根据应聘者具体条件和面试情况,非在编教师岗位可聘用为校聘教师或临聘教师;我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顶岗教师工作期限为约定的顶岗时间。
2.岗位待遇:
(1)非在编教师岗位:校聘教师的基础工资略低于在编教师,绩效工资及各项奖金津贴、福利待遇均参照在编教师,在评优评先、干部选拔、培训交流等方面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临聘教师待遇在海沧区非在编专任教师待遇方案基础上适当提高。
(2)顶岗教师岗位:工作量达标的情况下,月薪7000-7500元(含五险一金)。
3.临聘教师任职年限及考核结果达到学校规定条件时可转为校聘教师;学校如有非在编岗位需求,顶岗期间考核优秀者优先录用。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负责解释。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92-3532969,咨询或简历投递邮箱:bfxw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