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教育系统公开招聘
11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请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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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 不得报名情形: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3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取得相关学历(位)证书的;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2015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编内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怎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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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3月26日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并以初审通过的报考岗位参加笔试。
▲报名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7楼3701室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2019年3月教育系统)岗位信息表》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2019年3月教育系统)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4张。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招聘。
▲2019年4月3日至4月4日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怎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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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报考310-信息技术专员岗位者加测专业知识与能力。报考者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 试
✔ 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与写作,卷面分为100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海沧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
✔ 时间:2019年4月7日
专业测试
✔ 310-信息技术专员岗位加测专业知识与能力,含上机操作,上机内容为office办公软件使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陆海沧区政府网查询专业测试成绩。
✔ 时间:2019年4月7日
面 试
✔ 306、307、308-综合文员岗位、309-民办教育管理专员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
✔310-信息技术专员岗位从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加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均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进入面试。
✔ 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者,合格线为70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由5人组成。
成绩计算
✔ 306、307、308-综合文员岗位、309-民办教育管理专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310-信息技术专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4体检与考核
✔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各环节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报考306、307、308-综合文员岗位、309-民办教育管理专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报考310-信息技术专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者,取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体 检
✔体检由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考 核
✔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递补:在面试后、办理聘用等入职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每个岗位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5公示、聘用及待遇
公示与聘用
✔对报经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工资及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按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
6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3月2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4年3月2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其他问题说明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见简章详细内容
7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则视为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
✔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592-658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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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2019年3月教育系统)岗位信息表
附件2: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2019年3月教育系统)报名表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