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的事情,不一定靠谱
不靠谱的事情,不一定不靠谱
昨天中午,和团队一起吃饭。我说,我分享我做很多事时的一个原则。
这个原则有两句:
1)我坚定地认为,我的观点是对的;
2)我坚定地认为,我认为对的事情有可能是错的。
这听上去截然相反,甚至是悖论,但却是我的原则和价值观。
我举个例子。
2017年11月10日晚,“双11”前夜,全国人民正沉浸在欢乐的剁手气氛中,忙着将看好的商品放进自己的购物车,好在几个小时后一键下单。
很少有人注意到来自大洋彼岸的一则新闻“中国互联网金融公司拍拍贷在纽交所正式上市,发行价13美元,募集资金2.7亿美元,总市值超过40亿美元”。
拍拍贷是我心头的一个结。因为它曾经被放在我的购物车里,我却把它拿了出去。
拍拍贷的创始人顾少丰,在他2006年离开微软去创业的时候,跟我是同一个部门的同事,当时,我是部门主管,他是技术主管。
2007年,他创立了今天的拍拍贷。拍拍贷是中国第一家做P2P贷款的公司,当时没有人知道它在做什么,实际上在2012年的互联网金融风潮开始之前,没几个人明白“P2P”是怎么回事。
当然地,他们做得很辛苦。所以过了一段时间,他来找我,说,润总,我需要一个商业上的顾问,我觉得你挺合适的,要不我给你1%的股份,你给我们公司当商业顾问,帮助我们一起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干吧。
我还真花了一点时间,研究了一下拍拍贷的商业模式。一看之下,觉得特别不靠谱。
它的商业模式就是,一个人要把钱借给另一个人,过去是通过中介的方式,也就是银行来完成。而它是个撮合平台,就是说一个人可以通过它这个平台,直接把钱借给另一个人。这样一来,沟通的效率是提高了,但是,信用问题却解决不了。
这里要稍微说一点金融知识:我们认为金融机构扮演了两个重要的职能,一个职能叫做沟通中介,一个职能叫做信用中介;沟通中介是解决匹配问题的,把有钱的人和需要钱的人匹配在一起,信用中介是解决借款不还的信用风险的,通常采用抵押、担保或者信用机构来解决。
我在和他沟通的时候,告诉他说,你这个拍拍贷,它解决了沟通中介的问题,但是,它没有解决信用中介的问题,而这部分风险很大。
你不要觉得通过法律文书能够规避这个问题,如果有人赔了钱,这个责任是规避不了的,他们可能不走法律途径,而采用极端手段来维权。
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这个公司做不大的,小规模的时候还没有人管你,做大了肯定会被监管。
1%的股权我也不要了,你还是找点靠谱的事做一做吧。
今天看来,这1%,价值2.6亿人民币。
虽然我没有成为他的股东,但是因为是很好的朋友兼同事,所以我们还是经常沟通一些情况。
2008年的时候,我成为公益机构香港百仁基金的特邀会员,创造性地提出来用类似众筹的方式来做公益(就像今天的“腾讯公益”),这个逻辑和拍拍贷的方式非常像。
我看他们做得太艰难了,就把他们推荐给基金会,通过做众筹平台的项目赚一点钱来贴补公司。
2009年,顾少丰给我和几个朋友发了一封邮件,说拍拍贷现在估值在600万人民币以内。
本次会增发一些股份,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放入几万块钱,占0.X%的股份。
那个时候的我,继续觉得不靠谱,也没有投。
如果当时我随便投个两万块钱,按照今天的市值,已经价值8000多万人民币。
这件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那些我认为靠谱的事情,不一定真的靠谱;那些我认为不靠谱的事情,不一定真的不靠谱。
拥有“我是对的,也是错的”的价值观的人,会说:“我有个观点,你未必认同”,“我是这么思考的,供你参考”。
而不会说:“你错了”。
自认为认知逻辑闭环完备,优于别人并不高贵。真正的高贵,是优于过去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