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继续执行社保费减负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为进一步支持厦门实体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19年1月起继续执行社保费相关减负政策。
通知全文如下: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厦门实体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19年1月起继续执行社保费相关减负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社保减负政策执行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社保减负标准 (一)养老保险 1.单位缴费比例由14%调整为12%。 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调整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医疗保险 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单位缴费比例由8%调整为6%。 2.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单位缴费比例由4%调整为3%。 (三)失业保险 1.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 2.本市户籍个人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 (三)工伤保险 按照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实行减半征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减负政策中养老保险减负,只适用本市辖区内的参保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 2.此次的减负政策调整,用人单位无需做任何操作,税务部门会自动依据减负标准,生成社保费应缴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1月7日
职工社保待遇会不会降?
当然,对于普通职工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此次为企业的减负是否会影响到个人退休以后的退休金呢?
小编给的答案是:对于职工来说,社保待遇并不会因此降低。
因为,我国社保待遇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国家和各地已制定的待遇计发或报销管理办法,基本养老金主要受到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影响,和企业缴费比例无直接关系。同时,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也基本与缴费比例无关。
换个角度来说,社保费率降低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是好事。就当前情况来看,养老保险费率降低有利于扩大征缴面,有利于社保待遇的提高。而且,适当降低社保费率以后,总体上可以减轻一些企业负担,促进扩大就业,从而间接增加员工收入。
综合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北京晚报、经济日报、青岛旅游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