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经有许多家长收到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结果, 其中有不少家长非常著急的向小编提出疑问:
自己明明暂住的时间已满半年, 但系统审核结果却显示“当前未取得有效实体居住证或本区居住时间不足”,这是什么原因?
经过了解,发现大家忽略了积分入学对非户籍人员的申请条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
持有本区的有效实体居住证!
以思明区为例,《细则》原文是这样表述的:
“ 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那么,“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为报名所在区的居住证”有什么判断标准呢?
要求满足以下3点:
1、您手上有一张印刷精美的居住证!
2、您手上的居住证还没有到期!
3、您手上居住证上的“居住地住址”和您要申请的区在同一个区!
满足上面3点,您就符合“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为报名所在区的居住证”这条规则。
然而许多家长却不符合上面3点条件:
比如,居住证申请成功了,但没有去领取实体居住证;
比如,手上的居住证过期了没有签注;
比如,居住证上的“居住地住址”和要申请的区不在同一个区。
导致不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非常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