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多语种实验班)、厦门二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同安一中滨海校区、科技中学、集美中学、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翔安一中、内厝中学、厦门实验中学、杏南中学、英才中学、松柏中学、乐安中学、国祺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的本校学籍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符合本校保送条件的,可保送本校高中。
报考特长、特色类招生的考生应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在学籍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特长特色类招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保送生、特色类预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中考,中考成绩只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报考市直属学校特长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特长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并参加全市统一中考。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特长类招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的65%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的80%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保送生、特长特色类招生方案于4月20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卫处备案,区属普通高中的保送生、特长类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经审核后,于5月13日前在市教育局或相关学校网站上公布。特长类招生测试结果和保送生、特色类招生预录取名单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8日前同时在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于6月15日前汇总报市招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