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规定:对于确因户籍及家庭地址迁移等原因,高中阶段拟赴异地就读的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以下3种方式接续高中学籍。
1.初三上学期结束前办理转学转出手续,到异地参加中考升学。
2.初中毕业,在厦门市参加中考,符合厦门普通高中录取条件,被厦门当地高中学校录取并到校报到注册、就读;之后按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到外地高中的转学手续。
3.初中毕业,参加异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考,符合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条件,被当地高中学校录取后向原初中毕业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户口本、经录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中考成绩、录取花名册等证明材料,在全国学籍系统中通过招生功能调取学生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