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市教育招考中心,市教科院:
《厦门市2021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厦门市2021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体育考试改革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厦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考务管理
1.考务工作由市、区教育招考中心统筹协调,各考区具体负责辖区内各考点的组织管理。
2.实行考区考务管理。按行政区设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六个考区,成立组织机构及巡视督导机构,分别负责考区考务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考区要根据本方案,确定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制定实施细则,于2021年3月30日前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备案。
(二)组织机构
1.市级:设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纪检组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每个考点派驻巡视员一至二人。
2.区级:设考区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含防疫副主考一人),纪检组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考区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每个考点派驻巡视员一至二人。
3.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下设考务、保卫、后勤(含医疗、疫情防控)等小组。主考由考点的校长担任,副主考由在本考点考试的学校领导各一人组成。
二、2021年中招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一)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必考类(Ⅰ)和必考类(Ⅱ)、抽考类、抽选考类等四个项目测试。
(二)必考类(Ⅰ)考试时间10分钟,与《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进行。共设16小题,每小题0.25分,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在4月15-29日进行,具体时间另通知,每天上午8:30开考,下午15:00开考。考生应于半天内完成四个项目技能考试,成绩方可认定有效。因故未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于5月22-24日到市招考中心指定地点参加一次补考。
四、考务工作
(一)考点设置
1.设置条件
(1)至少承担2500名左右考生的考试工作,测试场地必须保持通风透气;
(2)拥有周长不少于400米、道次不少于6个的标准塑胶田径场;
(3)拥有4块以上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适于篮球考试场地,其中测试区域为7米宽20米长;
(4)拥有较大的室内体育馆,可进行部分项目测试,或在雨天时作为考试备用场地;
(5)部分考点拥有长度50米的室内游泳池;
(6)以上的设施场地应相对集中,电力设施方便、安全,能搭建安全稳定的无线局域网,用于体育考试期间成绩信息的传输;能够提供辅助考试设备(主要考试设备由市招考中心提供,考点校负责接运)。
(7)各考试项目测试场地安装(配备)监控设备,确保考试期间摄像头能全程监控,清晰拍摄到考试场景,考试视频数据至少保留90天。
(8)其他:考试期间,需派驻有资质的医护人员组成医疗团队,配备常用药品及急救设施设备,安排救护车辆保障。安排专人全面负责做好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设置安排
2020年的中考体育考点经考区复核,符合设置条件的可作为2021年考点。符合设置条件拟新增的考点,应于3月10日前向考区提出书面申请,由考区初审后报市招考中心。
未设置为考点的学校的考生及社会报名点的考生在考区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裁判和仲裁
1.考试裁判人员的设置、选聘与培训
全市设若干个考试裁判组,每组设总裁判1人、副总裁判1人,依项目设项目主裁判1人,裁判员若干人,裁判分组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安排在裁判工作单位所在区参与裁判工作。
裁判要经过培训合格者方可参与考试裁判工作。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要服从管理,督促被抽调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工作。
2.考试仲裁组的组成及职责
市区成立考试仲裁组,负责调查处理体育考试过程的偶发事件。区仲裁组无法处理的,报市级仲裁组仲裁。区仲裁组由考区负责组建,组长由考区总主考或副总主考担任,成员由考点主考、市区巡视员、总裁判、考点副主考组成,各考区仲裁组人员名单应报市招考中心备案。
(三)考试组织
1.报名
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报考后不得更改报考项目。
2.考前准备
(1)考试时间顺序。各考区应合理安排本区各考点及报名点体育考试时间顺序,并于4月2日前报市招考中心备案。市招考中心要于4月8日公布各考点及报名点体育考试的具体时间。
(2)考务手册。各考点应于考前一周编排考点考务工作手册,报送考区审核后报市招考中心备案。工作手册中应包含考点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含应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预案),有关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岗位职责,考点平面示意图,考试安排等。
(3)模拟演练。考前一周开展全仿真模拟考试和突发偶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4)场地准备。考前一天对考试场地进行清理整洁,规范标志设置,确保电源安全供应和网络传输的畅通。
3.项目测试细则和考试流程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18]29号)附件《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测试细则》执行。考试流程按照《厦门市中招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进行。
五、体育考试的免考、缓考、补考
(一)免考。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考生,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可以申请技能考试免考。免考获批的考生需参加必考类(Ⅰ)考试,不参与技能考试。家长和考生报名时不得隐瞒既往病史,确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应提出免考申请,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应对考生自身身体安全负责。
1.提交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及监护人填写《厦门市2021年中招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提交给报名点(已办理借考手续的考生提交给借考学校)。
2.初核公示。报名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考生所在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3月18日前录入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并汇总上交考区。
3.复审复检。考区于3月20日前完成材料复审和系统录入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报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卫生保健科审核,审核结果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同意后,在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予以确认。必要时由卫生保健科统一组织考生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本次复检结论为终检结论。
4.技能考试成绩计算。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和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免考考生,其技能考试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技能考试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初三阶段因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育赛事意外受伤不能参加体育中考的免考考生,经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后报送体卫艺处研究;其他获准免考的考生,其技能考试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技能考试的考生平均分的80%(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5.复考申请。获准免考的考生,如康复、身体条件确实可以参加体育技能考试的,应由考生本人和家长向报名点学校(或借考学校)书面申请,并附医学检验相关证明。报名点应根据考生在校参加体育锻炼等方面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考区复核后,送卫生保健科复核。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全市统一补考的时间考试,相关考点应做好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相关预案。
(二)缓考。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出现发烧、干咳、乏力或有其他传染病等异常情况的),不能按时参加体育技能考试的,可于考试前一天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核实后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申请一次缓考,身体恢复后可提出申请参加考试。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且不属于免考对象的缓考考生,其技能考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三)补考。考试过程中考生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参加考试,经考生本人申请、考点仲裁小组审核批准,可予以补考,其已考项目成绩无效,补考时间安排在全市统一补考的时间进行。
六、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区教育局、区招考中心、学校要加强体育考试的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考务要求。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考试时发现考生身体不适应立即报告,并注意交通安全。考点学校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考试区域应实行全封闭,考试区域内的通讯交流一律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专用对讲机,禁止任何人员使用自带无线电通讯设备。
(二)加强工作人员管理。除裁判外,考试期间考点工作人员不得由体育老师担任。报名点带队的体育老师不得进入考点的体育考试区域,所有考试工作人员一律带牌上岗,除裁判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测试器具(如秒表)等。
(三)加强考试监督。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做好报名、免考办理、考试、成绩统计等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裁判冒名顶替、学生替考、成绩录入弄虚作假等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落实疫情防控。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码扫码进入和体温检测工作,对测试场所要进行定期消毒、通风换气。报名点学校做好考试人员安排和场所设置,避免人员聚集,提醒考生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等工作。
附件:1.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考试评分标准;
2.厦门市2021年中招体育技能考试免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