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厦门市松柏中学2021年高中阶段保送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培养目标
厦门市松柏中学是福建省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也是厦门市普通高中国际化试点学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国际化教育,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教育国际化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松柏中学将以《厦门市松柏中学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导,以高中“实验班”为依托,在开设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尝试引进双语教学,融合国外先进的课程资源,加强中西方文化交流,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跨文化理解与沟通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厦门市松柏中学正式学籍且初中三年在松柏中学实际就读,符合2021年厦门市普通高中普通生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指标
计划招收50名。保送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我校思湖片区的招生计划。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厦门市松柏中学正式学籍且初中三年在松柏中学实际就读,符合2021年厦门市普通高中普通生报考条件,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优秀,且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维度表现突出。
2.初中三年的学业成绩折算分须在我校初三年段报名中考的普通生排名前45%。
成绩折算分计算:按照初一上期末市质检语数英三科总分原始分占10%、初一下期末市质检语数英三科总分原始分占10%,初二上期末市质检语数英物地生六科总分原始分占10%、初三上期末市质检语数英物化政史七科总分原始分占30%、初三下五月市质检语数英物化政史七科总分原始分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绩。
五、限制条件
1.初中三年期间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予推荐。
2.被拟录取的保送生不得无故放弃保送录取资格。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5月17日。
(二)报名地点:松柏中学初中部教务处(长青北里1号),电话:3935089。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厦门市松柏中学保送入学申请表》一份。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直接向学校教务处领取报名表。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教务处查验后,由学生自行保管)。
七、录取办法
考生自愿报名,根据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的初中三年的学业成绩折算分,加上在初中阶段获得的市级以上竞赛的奖励分(加分1-4分)形成折合成绩(具体折算办法见附件1),按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
八、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1.4月15日前保送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2.资格审核:2021年5月18日
3.预录取对象名单公示:2021年5月18日前在厦门市松柏中学学校网站(网址http://sbzx.xmedu.cn/)和公众号上公示预录取对象名单,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4.报批预录取对象名单:5月21日前上报思明区教育局审核。
5.上报录取对象名单:5月24日前上报市招考中心。
九、附则
1.本方案所指的获奖项目或参评项目证书均须加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证书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17日。
2.本方案需在厦门市松柏中学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sbzx.xmedu.cn/
3.学校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3935089
招生监督电话:3939599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松柏中学中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附件
1.厦门市松柏中学2021年
招收保送生成绩折算办法细则
根据申请保送并符合条件的学生的学业成绩折算分加上获奖情况折合分形成折合成绩,按折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业成绩折算分
将初一上期末市质检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原始分按10%折算、初一下期末市质检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原始分按10%折算、初二上期末市质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生物六科总分原始分按10%折算、初三上期末市质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七科总分原始分按30%折算、初三下五月市质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七科总分原始分按40%折算,五个折算成绩相加作为学业成绩折算分。
获奖情况
在初中阶段获得的国家级及以上获奖加4分。
在初中阶段获得的省级一、二等奖加3分,省级三等奖和市级一等奖加2分,市级二、三等奖加1分。
在初中阶段获得的市级以上竞赛,如,福建省青少年儿童科艺机器人创意锦标赛、福建省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福建省青少年体育科技创新大赛、福建省青少年乒乓球中学生联赛、福建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厦门市青少年三大球联赛、厦门市中小学中职学生田径锦标赛、厦门中小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厦门市运动会定向运动比赛、厦门市青少年儿童科艺机器人创意锦标赛、厦门市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厦门市青少年航天航空模型竞赛、“鹭岛少年”厦门市中学生合唱展演、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厦门市中学生语文英语阅读竞赛、厦门市中小学生征文比赛、厦门市中小学生演讲与讲故事比赛、厦门市初中生理科实验创新能力展示活动、厦门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厦门市中小学生信息学竞赛等竞赛,按级别加1-4分。
文艺、体育比赛获奖若按名次排列的,同级别第1名作为一等奖,第2、3名作为二等奖,第4-8名(须举办单位有设置该奖项)作为三等奖。
不同年度的同一项目只取最高级别竞赛获奖,不累计加分。不同获奖项目(含同一项目不同组别)竞赛获奖可累加,累计竞赛加分不超过5分。
其他事项
本方案所指的获奖项目或参评项目证书均须加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证书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