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一中(含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双十中学(含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厦门六中、同安一中(含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二中、集美中学等7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为C级以上(含C级)且至少两科达到A级或三科达到B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2.科技中学(含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实验中学、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翔安一中、海沧中学、灌口中学等8所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且至少三科达到C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3.湖滨中学、厦门三中、杏南中学、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同安实验中学等5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4.其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5.特长类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