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立小学
2019年秋季招生通告
重要提醒:
阅读完本文请7月6日前到相关社区领取入学通知单并扫二维码进行预约报名!!!注意看清时间段,选择好再填写,避免错误。
为帮助您做好入学报名事宜,请详阅以下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做好本年度小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告如下:
1
招生
中山社区、文安社区、营平社区、鹭江社区
2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本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
3
招生对象
本片区户籍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4
报名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厦门市民立小学为省级示范小学,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
① 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片区住宅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入住)。
② 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 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住宅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和实际居住均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住宅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
5
报名时间
7月7日、7月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重要提醒:
阅读完本文请7月6日前到相关社区领取入学通知单并扫二维码进行预约报名!!!注意看清时间段,选择好再填写,避免错误。
6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格式如下:复印于同一张A4纸张)
备注:集体户复印方法同上
若入户时已缴交无需重复复印
温馨提醒
(1)根据招生文件规定,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请家长速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片区内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8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2)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内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3) 适龄儿童因各种原因确需缓学的,应在接到《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后一周内,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适龄儿童缓学申请表》,附区级以上医疗部门相关有效证明,送区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并及时办理相应的缓学手续。
(4)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读。
(5)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我校招生对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 《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由户籍所属社区居委会发放,家长可在7月1日后前往社区领取。
(7)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022070转82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