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巷中心小学
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翔教[2019]91号)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秋季招生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我校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1
招生片区
户籍在马巷镇舫阳社区(含舫阳、坪边、古垵、溪上、店头庄)、内田社区、锦绣祥安、万科、龙翔风景小区的适龄儿童为片区内招生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
2
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
1、报名时间:7月7日-7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翔安区马巷中心小学校园内
四、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7月4日前将在学校大门及学校公众号发布招生公告。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6日。
3.我校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入住一年以上。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③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三)片区(两一致)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片区居民户口簿;(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面:首页+学生页,反面:父亲页+母亲页,正面上方写上家长联系电话)
2.房产证及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凭证(翔安人力资源大厦打印);
3.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审核报告;
(四)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区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提供材料:
1.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面:首页+学生页,反面:父亲页+母亲页,正面上方写上家长联系电话)
2.房产证及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凭证或政府拆迁协议及三个月水电费;
3.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审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