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正式发布了
新增一所热点学校
湖里第二实验小学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2)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2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1〕23号),2021年,湖里中心小学、湖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小校区、康乐小学、华昌小学、天安小学、金尚小学、火炬学校、湖里第二实验小学属于湖里区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以上学校除符合“两一致”外,可以根据适龄儿童父母在片区的房屋产权比例、适龄儿童在片区的落户和居住时间等条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并提前预告公布。不符合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要求的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湖里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入学矛盾突出的“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两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