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寄户”、“挂户”等适龄儿童,应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集体户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落入本区时间排序,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落户本区时间排序,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在集美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小学填报志愿,采取“落户时间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