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和澳门学生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3.厦门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
4.父(母)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5.父(母)若在海沧区购置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6.父(母)在厦工作证明;
7.父(母)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厦门市户籍的须提供近一年在厦的居住证、工作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8.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